想想,人們會有那麼多煩愁痛苦,大部分是太過執,放不下,丟不開。


別人的一切,若是能符合我的要求,我就開心;對方不能配合我的,那麼,我就感到受傷,轉化為憤怒、怨恨的情緒。其實人與人之間,最完美的層次,是思想上的相通,心靈能產生共鳴


任何一切的一切,之所以會發生、能達到,主要是建立在雙方中間有一座能夠互通的橋。想搭起這座橋,第一個原則,就是要了解對方的感受,然後用心去感覺對方的感覺。


因為,在實際生活中,感覺往往比道理、社會規範更重要。感覺,是一種相當主觀的情緒。它不關是非,更不論對錯,它不能用很理性的邏輯來分析,也不適於硬性的規範,完全是一層直接的情緒反映,就是一個人的語言、動作所帶給一個人的感應


多用一點心,多注意一下別人的感覺,多觀察周遭的一切,在適當的時候,表達自己的關心、同情,這不僅是一種最高貴的品格也是一份令人愉悅的體貼,一份令人難忘的溫柔。


用心去感覺,世間萬物,人間小事.  你會發現,我們居住的這個世界處處充滿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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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慧霜(霜霜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